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近期,中共汶川县委审计委员会出台《汶川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适用范围、交接事项、交接程序等6个方面对该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作出具体规定,条目化列出了离任领导干部应梳理清查的重大经济决策事项、财政财务、债权债务等情况,规范制定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通知书和5张具体事项交接表,细化明确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的程序、内容和经济责任边界。
《办法》的出台,厘清了离任和接任双方的主体责任,健全了该县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告知、任中审计、离任交接的重大经济事项闭环监督体系,强化了对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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