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6
字体:
访问量:
来源:
分享到:

一、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的审议意见。州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要严肃财经纪律,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要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放在突出的位置,健全整改工作责任制,坚持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深挖原因,抓住关键,举一反三,从制度上、根本上堵住漏洞,并通过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审计机关不断推进审计监督工作,努力创新审计方式,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政府性投资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的审计力度,积极探索建立重点项目资金全程监督机制。

州审计局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州政府要求,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制作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配合单位,将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发点球”的形式,分别发送给州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县(市)长,进一步明确了州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长为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与州扶贫移民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局、州住建局等主管部门工作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相关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程序、完善内部制度。开展了审计整改跟踪检查,逐一核实整改材料,对于正在整改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列出时间表,在整改期之后持续跟踪。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工作报告》所指出的问题事项中,对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事项,相关单位已通过收缴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对内部管理控制方面的问题事项,已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补办手续等方式整改;对一些已经发生但无法追溯调整的问题事项,已通过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方式进行了整改;对涉及多部门、多区域的问题事项,主管部门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州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应缴财政预算款2225万元未解缴入库的问题。州财政局已于今年3月将应缴未缴财政预算款2225万元全额解缴入库,表示今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到即缴即入,不断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的归集和缴库工作。

⒉对应撤销未撤销财政专户11个的问题。201797,州财政局已撤销财政专户3个,分别是天保资金专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专户和重建担保基金专户。涉及州财政局在原州投资公司开设的其他8个财政专户,州财政局已多次向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发函,要求其进行账务清理、资金核实,并清偿以上账户资金。但由于原州投资公司退出金融行业后,无新业务开展,仅依靠岷江水电、宏信证券分红来维持经营,公司运转困难,无法偿付债务。州财政局表示将在条件具备后撤销在原州投资公司设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并收回资金。

⒊对农牧民住房重建不良担保贷款10681万元的问题。州财政局对农牧民住房重建不良担保贷款的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作了汇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两项贷款”清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阿府办函〔201725号),要求州级相关部门、各县(市)要切实做好“两项贷款”的清收处置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

⒋对国有股权投资账实不符的问题。按照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的要求,州财政局根据新修订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库〔2015205号)规定,强化了股权资产管理,对以前未入账的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进行了清理,并补记入账。截至目前,州财政局将包括拨付州国投公司1.65亿元在内的州本级全部国有资本股权17.8亿元,补记入账,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规范了国有股权管理。

⒌对应调入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91万元的问题。对此问题,州财政局制定了整改方案,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务院《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国发〔201535号)的规定,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⒍对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高于9%的问题。州财政局已进行了整改,至今年95,州财政局拨付州本级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43810万元,其中:对县(市)转移支付17230万元;拨付州本级支出26580万元。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已降至5.9%,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的规定执行,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二)州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⒈对项目实施缓慢,预算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州林业局及时向岷江造林局、马尔康林业局、壤塘林业局、松潘林业局、川西林业局、黑水林业局、小金林业局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岷江造林局2014439137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以购代建152户已完成购房合同签订相关手续,并于今年8月将资金拨付到位,另外287户新建棚改房,由于危旧房拆迁受阻,经多方协调仍无法在限期内完成拆迁工作,岷江造林局已向州发改委请示,拟将287户新建棚改房变更为棚户区维修改造,待发改委批复同意后立即实施;马尔康林业局2014120374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已于20161230完成主体工程验收,预计今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拨付工程款80%,剩余20%待竣工决算后拨付;壤塘林业局54户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以购代建30户已完成,并于今年8月将资金拨付到位,另外2463万元维修改造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于今年8月拨付工程进度款;松潘林业局、川西林业局、黑水林业局、壤塘林业局、小金林业局、岷江造林局2012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川西林业局201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已竣工。

⒉对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结算的问题州林业局其他应收款中因借款人死亡无法收回款项6万元,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已于今年88日经该局局务会研究同意后核销。

⒊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州林业局正在整改,由于州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务调整,需报州财政局审批,因此,州林业局已向州财政局报送了《阿坝州林业局关于核销报废车辆固定资产账的函》和《阿坝州林业局关于将川U0469警车划转州森林公安局的函》,待州财政局批复后进行账务调整,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⒋对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维护费及接待费的问题。阿坝卫校和州林业局积极与州财政局进行了衔接,修改和完善了公务用车维护费及接待费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维护费及接待费的预算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⒌对执行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相关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州林业局已将结余资金178万元全部上交州财政局统筹安排。阿坝卫校结余结转资金2114万元中,已支付藏羌医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工程进度款785万元,其余资金已全部上交州财政局统筹安排。

(三)地方税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州地税局及汶川、理县、松潘、金川、马尔康等5县(市)地税局,根据省地税局统一安排,积极进行了整改,共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8.69万元。

⒉对2016年机关经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审计后,汶川县地税局制定了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优化预算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按政策标准使用专项资金。

⒊对执行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不严格,“三单”不全开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审计后,州地税局及5县(市)地税局制定了整改措施,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认真把关,加强管理,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并由州地税局监察室负责监督。

⒋对工会经费超标准支出的问题。州地税局、汶川县地税局按照省地税局要求,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纠正,表示将在今后合理制定工会活动方案,有计划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慰问等活动,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标准。

⒌对未及时征收契税的问题。审计后,理县地税局及时与县房管局核对了房产交易情况,已对7户应缴纳一手房交易契税的纳税人补征税款10万元。

(四)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未及时重新安排使用的问题。州财政局及3个县(市)财政局已于2017年一季度将收回的存量资金60474万元重新进行了安排。

省未下达阿坝州淘能计划和奖励资金,淘能项目无法继续开展的问题州经信委积极向省淘能办争取项目资金,但省淘能办明确2017年不再统一组织申报淘能计划,也不再安排淘能补助资金。在没有省补助资金的情况下,我州仍主动作为,制定了《阿坝州2017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淘能工作。

⒊对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审计后,汶川县、茂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如:汶川县鱼子溪片区瀑布山庄泥石流群工程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茂县凤仪镇静州大沟泥石流工程项目也加快了进度。

对茂县凤南土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审计后,茂县有关单位积极整改。茂县水利工程建设维护服务站已完善了相关制度,并于2017年5月15日针对项目经理未履职长期不在现场的情况,根据合同约定给予罚款0.8万元的处罚;处罚后项目经理及时到达施工现场,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换了相关人员。   

(五)“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⒈对重点项目申报和审批机制不严谨,项目申报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审计后,州发改委积极整改,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确保2018年省重点项目申报数据准确严谨。

⒉对重点项目储备库质量不高的问题。审计后,州发改委积极整改,2017年筛选了28个加快前期工作重点项目,落实目标责任,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为2018年、2019年重点项目申报打好基础。

⒊对项目主管部门监管机制缺失的问题。审计后,州公路局建立健全了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细化了代建管理、工程管理等5项管理制度,各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落地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审计后,州发改委采取措施,强化推介服务,鼓励和支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前,州内第一个PPP签约实施项目─汶川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配套项目已通过采购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了社会资本合作方,正在依法注册公司。

⒌对部分项目贯彻落实土地和环保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州国土资源局及时下发了《阿坝州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的通知》和《阿坝州国土资源局关于督促整改〈关于“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的报告〉相关问题的函》,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针对2个用地保障不足的项目,正在组织征地报件;针对3个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马尔康、金川、壤塘3县(市)国土资源局已督促用地单位完善了用地报批手续;针对古尔沟温泉小镇项目执行环保政策不够到位、无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等问题,理县人民政府已督促四川古尔沟神峰温泉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尽快办理古尔沟温泉小镇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

⒍对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项目建设资金闲置,有效投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州公路管理局采取措施,多方协调,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如:省道446线黑水芦花镇至理县米亚罗公路工程已完成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社会稳定评估、节能减排、压覆矿产、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手续,另外,行洪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征用草地、征用林地、用地批复等手续正在办理。

(六)扶贫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扶贫资金审计查出问题高度重视, 及时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 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重视审计意见和建议,强化落实整改,限期整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截至目前,各县(市)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323个方面的问题全面进行了整改落实,基本达到了审计整改的预期。通过整改,2个县于2017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93万元;7个县(市)建立健全了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贷款和预脱贫产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制度;1个县及时建立项目库和精准扶贫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年度精准扶贫项目,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将精准扶贫与行业扶贫有机结合、统筹管理;4个县落实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并督促相关部门及项目乡镇和村及时按规定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将各乡镇公告公示落实情况纳入每年扶贫开发工作检查考核的内容,并作为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的参考依据;4个县加强了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6个县及时补充了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其中:金川、若尔盖、红原、黑水4县“两项”基金规模分别达到500万元,汶川县、理县“两项”基金规模分别达到300万元;4个县已于今年4月前分别取消了8名财政供养人员享受城镇低保的资格,并收回已发放低保金2万元;2个县已于今年4月前取消20名村干部享受农村低保的资格,并收回已发放低保金15万元;1个县已按审计要求落实了“村财民理乡监管”的政策;1个县已按照规定将财政滞留涉农及扶贫资金9172万元拨付到位;6个县(市)将闲置2年以上的扶贫资金13245万元统筹用于2017年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或者已制定了盘活方案计划用于2018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其中:金川县1130万元、马尔康市1263万元、红原县483万元、阿坝县5641万元、松潘县2910万元、理县1818万元;5个县按照审计要求落实了县级财政报账制;10个县积极采取措施提高产业扶持周转金利用率,其中汶川县、若尔盖县、松潘县产业扶持周转金利用率分别达到92.57%43.2%31.45%;松潘县已追回超标准发放产业到户扶贫资金8万元;黑水县已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用途59万元全额归垫;阿坝县私存私放现金11万元已上缴阿坝县财政扶贫专户;5个县已于今年920日前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支出1195万元全额归垫;针对2个县产业扶持基金出借不合规的问题,金川县已归垫5万元,理县待合同期满后收回120万元;针对“个别乡镇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额现金存放时间过长”的问题,阿坝县已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乡镇财务监督管理,今后严禁支取存放大额现金;针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项目资料不完整、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监管不到位、个别项目竣工验收流于形式、牧道建设项目工程量不实、技术不达标、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相关县(市)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七)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⒈对部分县(市)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审计后,相关县(市)加快了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有的已开工、基本建成或者已竣工。

⒉对3个县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396万元闲置1年以上的问题。阿坝、金川、理县3个县已于今年9月前,将上述闲置资金全额拨付到位。

⒊对2个县(市)收取的2016年、2017年廉租房租金30万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20179月底,2个县(市)收取的2016年、2017年廉租房租金30万元已全额上缴财政

⒋对1个县超标准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3万元的问题。城建部门已收回多拨付各乡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3.25万元, 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⒌对1个县2016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藏区新居)项目补助资金兑付滞后的问题。审计后,金川县加快了农村危旧房改造(藏区新居)项目补助资金的发放进度,截至今年10月,470户,每户2万元,共计940万元,已全部兑现完毕。

() 审计移送案件线索调查处理情况。

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移送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截至目前,1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5人进行诫勉谈话,对2人进行批评教育。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